沈惊风早已退到一边,留我一人在舞台中央。看着漫天如雨点般落下的果皮瓶子,我运起操纵术,织成一道无形的气丝网布于身前,这些垃圾没碰到我的身体便纷纷掉下,别人却是看不出来。
但这样的一张网所费的气太多了,显得很薄弱,还是有一些重一点的东西突破了气网,砸到我身上,不一会,已在我面前已积起一大堆。
面对这么多人的叫嚣和漫骂,我忽然平静了下来,只是自嘲地笑了笑。心中忽然涌起一个怪诞的想法:如果丽丽在,她会不会立刻站出来,即使面对成千上万的观众,也一样的破口大骂呢?我想了下,答案无疑是肯定的,以她那火暴的性格哪能忍受得住。就像当初朱亮明要打我时,她会毫不犹豫地抡起拳头,像个男人一样冲上来助拳。
我看到了台下的张雯,她站起身来,神情焦急,不知在说什么,大概是制止别人的这种行为,只可惜她声音太弱了些,淹没在充斥各种骂声的大礼堂了。
一旁的布幕忽然冲出来两个人,李晓,和云艳艳。她们露面后,那些乱飞的果皮塑胶瓶才停了下来。李晓拿起话筒道:“对不起,我表哥有些不舒服,此次表演取消了。”一只手一个劲的拽着我,低声道:“表哥,你还是先走吧,过后我再找你。”在这种时刻,她终是护着我的心大于一切,嫉妒怨愤什么的也全都抛到一边了。
任凭她如何拉扯,我还是毫无表情的站着,纹丝不动。
云艳艳取过李晓手上的话筒:“我是真心喜欢原凡的,如果谁要骂他,要往他扔垃圾,那连我也算在内把。”李晓甘愿对万夫所指,对我的深情自不必说,云艳艳也算个不错的女子,尽管事情是因她而起,但她能在这种时候勇敢站出来,也算是非常难得了。
观众对云艳艳倒是尊敬,没有人敢再口出秽言,也没有人乱丢东西的,但我知道他们依然是余怒难消。
李晓见我没有反应,急的猛摇晃着我的手臂:“表哥,你怎么了?”
我轻轻推开她的手淡淡道:“有吉他吗?借我一把。”自从朱亮明之事后,我已不想在任何事前逃避退缩,否则在天国之上的丽丽会也看不起我的。
云艳艳诧异地看了我一眼:“我有。”
李晓跺了一脚:“表哥!”但她也知我外柔内刚,性子甚至比她还要倔强得多,看我这表情,决定了的事是决不会改变的,也只得无奈地退到一边。
我抱着这久违的乐器,一种熟悉感慢慢升了起来。好久了吧,没有为丽丽弹过曲子了。
我对着全场的观众悠然道:“我想演唱一曲《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是为我的一个朋友而作的。”
“我靠,你是哪根葱,还自己作曲啊?”
“我等着你的”大作“,快啊!”
“大言不惭!”
……
我不管他们的热嘲冷讽,因为我根本就不是为他们而弹的,只是为了天国上的那个人,那个让我刻骨铭心,永远都无法忘记的女孩。
我拨动了手中吉他的第一根弦,没有华丽的旋律,很平淡,平淡得就像在宁静的夏夜,一个经历了无数世事变幻的人以看透一切的语气向别人讲述一个普通的故事,没有暴风骤雨,也没有惊涛骇浪。
随着一个个音符从吉他中流淌出来,我只觉整个大礼堂骤然间静了下来,眼前的观众仿佛都已消失不见。舞台上只剩下我一人,我的心也忽然变得一片的宁静,似乎回到了那个辛酸却又令人怀念的年代。
第一次认识丽丽,是在初一时冰际市14中的运动会上,当时的她是那么的骄傲和冷艳,而我只是一个自卑瘦小的小男孩,连多看她两眼的勇气都没有。混合接力赛我和她分跑6班和7班的最后一捧,她巾帼不让须眉地超越了我,我们班输了,我身上也被下了耻辱的烙印,她从此自后开始看不起我,而我更为自卑了。确实,那时的我因身体原因而自甘堕落,破罐子破摔,不思进取,也怪不得她。
到了初三,朱亮明,那个以欺负弱者为乐,称我为“懦夫”的垃圾,晚自习在无人的楼梯间上再度戏弄我,我只能默默的忍受他的侮辱,连反抗都不敢。丽丽恰好碰上了此事,她是一个正义感很强的人,当时便想冲上来教训朱亮明,但张可快她一步,揪住朱亮明就是一顿暴打。
却不幸被年级主任看到,最后张可被处分了,而我甚至不能为他辩白一下。这令丽丽对我的恶感更增,因为我不争气。
我不幸地出了车祸,死而复生后,我却发现自己的大脑和身体都开始变得异常了。还是一个晚自习后的夜晚,情况几乎和上次一样,还是朱亮明那帮人,但这次不同的是,我打赢了他,自己也受伤吐血。丽丽当时很担心,叫我去医务室检查一下。我强硬地顶撞了回去,气得她七窍生烟,暴跳如雷。其实我不是不明白她的好意,只是故意不领受。尽管惹得她大发脾气,我依然很愉快,因为——她终于不能再无视我的存在了。喜欢和她斗嘴的习惯,也许正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有些事情真的太巧,初三的最后一次运动会,我们班跑混合接力最后一棒的刘军扭伤了脚,由于种种原因原因,班上人不得不让我顶替。
而此次我们班的劲敌7班最后一棒的人刚巧又是丽丽,那次我没有重韬覆辙,在落后的情况下反败为胜。丽丽是个好强的女孩,不服气之下要和我再赛一次,我有意相让,让她胜出。至今我仍然认为自己当时做了一个非常明智的抉择,那个突发的念头让我自此以后多了一位异性“兄弟”。
慢慢地我也开始了解这位好“兄弟”,她心地其实很好,有爱心,同情弱者,只是痛恨那些不争气的人。当初,在她眼里,我正是那种人。
之后我们一起考上了冰际高中,而且同被分到了二班。高中两年多,她一直要胁我利用特权把她分到我前面的位子。那时候的她还是很野蛮,记得有一次,我高烧到39度,还是死撑着。她二话不说到医务室买了退烧药,扔到我面前恶狠狠地说:“按上面所写的服用,分两天,一天三次,两天内我还见到这包药的话,老娘便宰了你!”
每次想起这事我都会觉得好笑,她永远不会用温柔的语气去关心别人。但那时的我真的很快乐。张雯,李晓,思思,张可,单若,丽丽和我,组成了一个能让所有青春少年男女都会羡慕不已的和谐团体,我们经常一起课间聊天,一起假日逛街,一起聚会吃饭,甚至相约一起大早早登上冰际市观日峰看日出。
吉他下的旋律也随着我心境的变化而变的如山涧的泉水一样轻灵跳跃,抒发着我心中的快乐,对青春的无悔。那时的我只希望时间能停住,将我们的欢笑也永远的留下。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快乐到老去。
只可惜——天总是不遂人愿。
高三到安宁举行的保送考试,丽丽不惜违反校规到车站送我。想不到,那次的相见竟成了永别。当我考完回到冰际市时,发现丽丽已经离开了我们,永远的离开。为了救一个小孩子,她被汹涌的车流无情地吞没,在芳华正茂的花季被上天夺去了宝贵的性命。
曲子旋律突转,变得沉重而压抑,如暴风雨前来临之前那污浊的空气,简直让人透不过气来。
那是一个令人悲痛欲绝的消息,一直都伴随我们身边的欢声笑语自丽丽离去后也消失了。我们每个人都不可抑制地想念她,那个野蛮却直爽的女孩。而我更是发现,我和她之间已不仅仅是止于“兄弟”的关系了,我无法忘记和她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每次上课时看到前面空荡荡的座位都会无端的失落,一次次在梦中见到她,却一次次在梦醒后更加心痛。
我放弃了保送的机会,而以省高考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北平医科大学一个别人认为是垃圾的专业。
我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些明白一件事,那也许是人天生的恶习,拥有时,不觉什么;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我只愿上天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重新珍惜的机会,但是,死去了的人,还能再复生么?
吉他的最后一根弦也慢慢停止了振动,我只觉心情无比的沉重,每次弹完曲子之后,我都会分外的惆怅,但曲子中段勾起的那短暂而美妙的回忆却如毒瘾一般**着我,我早已中毒了,无法自拔,却又心甘情愿。
大礼堂里的漫骂已不知什么时候停止了,只剩下一片落针可闻的寂静。我鞠了个躬,拿下吉他退到后台,发现云艳艳呆呆的看着我,而李晓已泪流满面。沈惊风脸上忽青忽白,不知心里在想什么。
我把吉他塞到云艳艳手中,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下舞台,从满是人的大礼堂走道中走过,依然没有一点声音,所有的人像是被施了魔法一般。
直到我走到最后一排,我听到了第一声掌声,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
等我走出大礼堂门口时,身后掌声已如雨点一般的经久不息,没有欢呼,只是掌声,但一直都在持续。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也许那就是云艳艳音乐中所缺少的东西,我早已找到。但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我宁愿自己没有,因为——那是以丽丽的死为代价换来的!
“老公,等一下。”
我回过头对云艳艳淡淡的道:“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已经是我们约定的最后一天了。”
云艳艳咬着下唇:“请问一下,你是怎么做到的?我是说,我一直都憧憬的那个境界。”
我默然一会,然后道:“每个人心底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故事,当你有一天能把那些故事以音符的形式倾诉出来,而不是纯以优美的声音让人得到听觉上的享受,也许,那时候你就能发现它的存在了。”
云艳艳低下头去,若有所思,等她再回过神时,发现我的身影不知何时已消失在眼前。
回到宿舍,我想起思思,今天是周末,已经一个多星期没有打电话给她了,心里忽然涌起一阵强烈的思念,我毫不犹豫地提起话筒,拨通了她家中的电话号码。
“喂,请问你找哪位?”思思出谷黄莺般清脆的声音响起来。
“思思,我喜欢你,真的!”
“逐哥哥……”思思听到我这句突如其来的话,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半天,我听到那边有轻轻的抽泣声。
……
挂了电话后,我点上一根香烟,看着朦胧的雾状物在眼前冉冉升起。我知道,自己今晚又要失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