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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心中恶魔之来去小镇的故事

重生之封魔传奇 月揽香 4382 2024-11-01 12:33

  

  归来去山峰下的矮人小镇,只有一个简单的名字:来去小镇。

  镇上居民一般是纯矮人或是混血种族,在这儿多见半兽人和半矮人。

  它地处拉夏国和思图尔嘉城相交处,向西就是希望森林的边缘,森林的北面曾是神族的乐园之一,传说里面有大陆没有的最美丽神奇的风景,可是那地方现在,被我最痛恨的变态霸占着;走在的森林大道上,往西就能看到司月王国的边界线以及守兵。

  而地理位置良好的来去镇,则因为背靠归来去山峰,又有伊特礼斯大法师作小镇的庇护者,成了三不管的小镇。

  小镇其实很繁荣,来去的商旅也多,酒店或小饭馆外面停满货品和骑兽,随处可见店家们在热火朝天待客,招待的应喝声此起彼伏,这个小地方热闹而富有生气。

  镇上店家的名字大同小异,常见#¥#来来去饭庄这类的名字。

  爱莲娜家的木匠行也不例外,叫瑞斯克来来去去木匠行,我笑看这么长的名字作店名,还不如直接叫瑞斯克呢。

  穿过这条招待商旅的小镇主要街道,爱莲娜推着我拐入后面的小巷,这儿才是镇上本地居民真正生活的地方。

  一路行来,时有人向爱莲娜打招呼,他们很好奇我这个客人,但这些可爱的居民虽然诧异于我不能行走还目不能视,却非常的友好,多以欢迎我去他们家玩耍的话和善地相待,我也微笑以对。

  啊,我看一切都很新奇,毕竟有五六年时间没看过这么多鲜活的人和事,我开心得连那一贯苦死人的药也觉得有些好喝,瑞斯克非常的热情,当他看到我要喝一大碗散发着难闻气味的药汤后,捧了一大堆爱莲娜最爱的小零食给我,一个劲地叫我吃,爱莲娜把菜端出来看到后,扭着瑞斯克的耳朵走进厨房去,低声说着什么。

  我看了哈哈大笑,桌上是爱莲娜平时最喜欢吃的零嘴,可是瑞斯克担心她的牙齿,总不让她多吃,现在给我这么多,爱莲娜使小性子了。

  趁着心情好,我一口气把药喝下去,忍住那恶心的气味,嚼了一块麦糖,慢慢等着两位主人想起我这个客人来开饭。

  “爱莲娜姑姑!爱莲娜姑姑!!”门外跑进来一个浓眉大眼的矮人族姑娘,饱满的双唇正微微翘起,长长的辫子一甩一甩的,青春亮丽。

  这小姑娘穿着一身绚丽的新衣裳,浅灰的长脚靴,两胳膊上挂满白色的石头串,是为今晚的丰收祭准备的正式装扮吧,很合适。

  “啊,你是那个爱莲娜姑姑的客人,你好啊,我叫海莲娜,我来找爱莲娜姑姑,她去哪啦?”海莲娜的声音又甜又脆,举止大方,颇有爱莲娜的爽朗之风,是个招人喜欢的小姑娘。

  我微微一笑,请她坐下:“要等一会呢,你姑姑有事。

  要吃麦糖吗?”矮人族的姑娘们都爱吃这玩意儿,想来海莲娜不会拒绝。

  果然,她高兴地赴过去,除了塞嘴里,还打开袋子装了一些,然后想起什么,满脸通红,低头嘱咐我:“这、这是大安哥哥从阿尔寄回来的,镇上没有,爱莲娜姑姑轻易不给人的,你、你可不要跟爱莲娜姑姑说啊?”我点点头,这事儿在爱莲娜的唠叨中早有耳闻,而且我还知道这个小姑娘十分喜爱她的大安哥哥呢,听爱莲娜的意思是趁着这次丰收祭把两人的事儿给定了,我还可以在这儿看看地道的矮人族婚礼。

  “那我先走了,晚上来参加丰收祭,我带你玩。”

  下午,爱莲娜推着我在小镇的口走来走去,她在等她晚归的两个儿子,这儿跟她有同样目的的母亲很多,我饶有兴致地听她们在谈论谁家儿子怎么了,谁家又娶媳妇得胖小子了,等等,若是有外来者不识相地在一旁对我指指点点时,这些妈妈就跟爱莲娜一样维护我,哄走那些有敌意的人。

  这是一群极为纯朴而善良的人,我想我是喜欢的。

  太阳渐渐下沉,等待的人也渐渐离去,爱莲娜一直没等来她的两个儿子,可着劲儿地在那儿埋怨,我微笑着安慰她,应是有事耽搁,丰收祭这么重要的节日,他们一定会回来的。

  正在此时,盛装打扮的海莲娜也跑出来,陪我们一起等人。

  不一会儿,远远地有一个矮人风尘仆仆地冲过来,只见爱莲娜早已一马当先冲了过去,两人迅速拥抱在一起,母亲的眼力在此时总是出人意料的敏锐。

  海莲娜没有冲上去,看来爱莲娜手上紧紧抓着的是她的二儿子,小安,思图尔嘉城的铁匠。

  夜风里飘过合家欢乐的味道,我想起那个总是默默流泪的温柔女子,还有总用双手温暖我的谦和父亲,不知他们如今是否仍忧心于我。

  “庄庄,这就是我跟你说起过的二儿子,小安,他可是打铁的一把手!” 这是为人母的自豪,爱莲娜满脸笑容,我笑着向这个腼腆的小矮人打招呼,他抬头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两只小手还不停地扯着衣服,真看不出来,矮人中还有这样拘谨性格的。

  “庄庄,我让小安先送你回去好吗?” 爱莲娜再次抱抱小安铁匠,让他大方些,我乐得咯咯直笑,“小安,快去啊,庄庄该喝药了。

  我在这儿等你哥哥,一会儿就回去。”

  3-21小安的身形跟我差不多高,只是那双眼睛格外有神,面貌清秀,笑容腼腆,棕色柔发服服帖帖地躺在饱满额前,一看就让人心生善意。

  他的容貌性情肖似父亲,却形如母亲,遗传真是件奇怪的事。

  刚才看他拿着箱子左手,有些细白的伤痕,沉着有力;面对母亲的热情拥抱,气蕴内敛,真挚不张扬;推我行走时,面对行人打量的目光,虽则低头,但步伐沉稳,隐隐带风;而站定之时,气定神闲,颇有大家之风,我静静地打量着他,怀疑有这样气势的人,会仅仅是一名铁匠吗?那不是我该操心的。

  我收回目光,专心喝那恐怖的药水。

  “你很勇敢,我常听我母亲说起你的事。”

  忽地,这个他母亲眼中过于害羞的孩子,居然夸我,真是奇怪的事。

  “嗯?”我把脸转过去,“望”着他,等他的下文。

  “我可以叫你庄庄吗?我想和你做朋友。”

  我‘看到’小安虽低着头,声音有些轻,但语意坚定,啊哈,一个极有主见的儿子,看来爱莲娜并不太了解她的儿子。

  “当然可以啦。”

  我笑笑,点头同意,虽然有点好奇。

  我继续喝药,喝到一半停下来,很痛苦的。

  “你跟母亲说的不一样,”却听得桌前那头的人在那低声嘀咕,“我从很早以前就想知道,能从达菲斯手下逃出生天的人是个怎么样的少女?今日一见,才相信,这世上,也只有你这样心性坚定的姑娘才能承受如斯苦楚,仍能笑面以对。”

  我真有这么厉害吗?我把药一口气喝干,想了想,斟酌半晌,才决定说一半:“你跟你母亲说的也不一样。

  在爱莲娜的眼里,你过于怕羞,不善交际,你在外学艺期间,她深恐你因此受苦,当你在思图尔嘉做成第一笔买卖时,她是又欣慰又心忧。

  你的一举一动,无不牵动你母亲之心。

  粗粗一见,还真以为你母亲的担忧不无道理,听你刚才所言,才知,是你母亲、忘了雏鸟离巢经历风雨后,终会成长。

  只是,你虽不想改变,但让母亲终日挂心总不是长久之事,能让她多宽心一点应该不难。

  不知小安铁匠意下如何?”“真想看看你这样聪明的人,生就一双怎么样的眼睛。”

  他倒不怕刺激我,今晚他是看不到了,等会还得去参加丰收祭呢,只见他抬起头,深深地看着我,像在回想什么,有些出神,好久,才喃喃自语,“风之六公子果然名不虚传,养的女儿也深具神人之姿。”

  就我这还停留在十岁左右的小孩身体,瘦小苍白,疤痕的迹印遍布全身,我真不知他从哪里看出我有什么出众的地方,要不是看在爱莲娜的份上,我才懒得理你!难道是刚才那番酸文,亚斯那个大骗子,早知道就不装什么优雅的说话方式!“咯咯,你倒是第一个夸我聪明的人。”

  我开心大笑,略过关于我父亲的话题,在我心里,他只是王都一个普通的书记官,一个不能来看女儿的父亲,“我老师听到不知要有多开心。”

  他也露齿而笑,光影在他的脸上留下不明的影像,高声应道:“能让伊特礼斯大法师开心的事可不多,那我还算沾了庄庄的光。”

  “那你是不是该表示一下?”我狡黠的一笑,毫不客气地开口要求,深知我伤之内幕的思图尔嘉铁匠,怎么地也不是凡人,出手的自然不可能是凡品!小安正待回话,屋外传来一阵吵闹的喧哗声,其中有个女音高得可怕,嚣张的气焰甚至从屋外烧到屋内,却没有听到爱莲娜她们的声音。

  出了什么事,我安静地坐好,等着小安回来告诉我。

  “放手!我不想进去!你要是早说你家在这样的穷地方,我绝不会跟你回来!”真是令人不爽的声音,我扭头望向窗外,光影重重,镇子后面的丰收祭该开始了吧,那儿该是怎样一番热闹的景象呢?“臭死了,天,你家还有这样一个眼瞎腿瘸的残废!安·比利塔,你什么意思,我要回去!马上让马车送我回去!这儿我一刻也待不下去!”这样的人,我连头都懒得扭,应该当她是空气。

  “放肆!”是一家之主瑞斯克,他从外面赶回来,阻止了这丑陋的一幕。

  本该开心的聚会,温情的期盼,全毁了。

  “儿子!我是这样教你待客的?矮人族的美德你都忘了?”瑞斯克生气地责怪那个带来灾祸的大儿子。

  “是我思虑不周。

  父亲大人,这位是伊莉斯·艾格里夫,我邀请她来参加安卡大神的丰收祭,请您准许。”

  安·比塔斯,其实就是爱莲娜嘴里的大安,是个身形高大威武的军人,从外形与气质上看,与小安完全不同,几句话说来,带着浓浓的口音,跟那个讨厌的女人有点像,是偏向阿尔王都的吗?安·比利塔,连名字都叫得不一样,切!“安·比塔斯!我说的是另一位尊贵的客人!你母亲早已写信通知你今天有位贵客来访,你的礼仪学哪里去了?你要视而不见?”瑞斯克的怒气高扬,想必大安的军人之严犯了他的大忌。

  啧啧,这个大儿子跟爱莲娜说的也不一样呢,爱莲娜说她的大儿子在为人处事上无可指责谪,而且肯为家庭牺牲,在丰收祭时带个讨人厌的姑娘回家,是诚心还是故意的?“我是安·比塔斯,拉夏国阿尔第三军上阶军士长,非常欢迎您来参加矮人族的丰收祭。

  我很抱歉,今日我邀请我的未婚妻前来,若有惊忧之处万请凉解。”

  大安向我深深施礼,我本不想理他,但爱莲娜在一旁,实在有些为难。

  “安·比利塔!我是不可能嫁给一个混血族人的!你别痴人做梦了!车夫!车夫!送我回王都,这个鬼地方我一刻也呆不下去!”真是个令人生厌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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