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没有钱,没有房子,甚至没有吃的,可是他有骨气,有一身的傲气。
除了母亲留给他的宝石之外,他只带了那本线装书,因为母亲视这本书为宝贝,却很少去看,只是不停的抚摸着它,就象抚摸自己和妹妹时的神情一样。
一边赚钱抚养妹妹,一边学习大篆,他要知道,这本书里到底写了什么。
三年之后,他终于可以看懂了,可是书里面的东西,除了让他惊讶之外,却无法令他相信。
只有用事实,才能证明里面写的东西,到底是真还是假,从此之后,他带着妹妹四处流浪,找寻书中所需要的虫子和草药,用鲜血去喂养。
在书的最后一章中,所提到的更为玄妙,甚至至今他也无法理解,只知道,有一种叫作星空能量的东西,是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却又是最难以捉摸的。
普通人除非接触到最为纯正的星空能量,否则被普通的星空能量碰到,就会出现一种古怪的病症,很快就会死去。
虽然这种病症非常可怕,但却也有一个好处,对于学习了这本书中前面知识的人,可以用一种特殊的方法,用几十种不同的盅,以及七彩盅王救活病人,同时吸收那股星空能量,化为已用,则可天下无敌,四海遨游。
虽然很少会有这样的病人,柗是他还是早早作出了准备,希望有一天,能够拥有这种天下无敌的力量。
所以他花费了无数的心血,养出了书中所提到的所有盅。
只是在最后饲养七彩盅王的时候,出现了问题。
一项胆小的妹妹,看到美丽盅王,居然想用手去摸它,虽然被自己及时拦了下来,可是妹妹的手指尖,距离七彩盅王只有几厘米远了。
在这么近的距离内。
七彩盅王的毒性,已经渗入了妹妹的体内,这是七彩盅王啊,既使身为饲主的他,也不敢接近它十厘米远。
为了解救唯一的妹妹,他卖掉了母亲留给他的宝石,他的心真的好疼。
但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因为他知道,只有一样东西可以救妹妹,而这件东西是非常贵的,他根本无力负担这笔费用。
宝石卖了五千万,的确是不小的数目,本以为水星可以轻松的买下来,偏偏又出了问题,有人横加阻拦。
居然出到一个亿的天价,他只好半买半抢的将水星拿到手。
有了水星,妹妹的毒解了,虽然还有些虚弱,可是问题不大,接下来就是如何躲开警察和水星主人的追捕。
他还记得母亲说过的一个地方,那里很偏僻。
但人却很善良,生活条件虽然很差,但却不需要多少钱,那里是她和父亲蜜月去过的地方,母亲到死还将那里挂在嘴边。
花掉了所有的钱,他和妹妹成功地到了那里。
可那里并不象母亲所说的那样美好,事实上。
那里的人很排外,而且想找份工作都不容易。
他很快就明白了,在母亲的心目中,这里永远都是美丽的,因为这里是她曾经最快乐的地方。
他病了,病得很重,妹妹四周想办法,可是软弱的妹妹又能如何呢?没想到妹妹真的找来了人,而他是最不愿意欠人情的。
只是那个人不同,那人已经先后帮过他两次了,而且是他买走了母亲的宝石,将来有一天,只要自己拥有了足够的钱,一定要从他那里将宝石赎回来,无论加多少钱他都愿意。
所以他向那位大少爷请求,他第一次请求别人,而且是那样的不合常理,既然欠了他的人情,就欠到底好了,以后一定加倍还给他。
因为他需要钱,需要大量的钱,七彩盅王并不是那样容易养活的。
他需要力量,强大的力量,而书中所提到的星空力量,正是他最希望得到的。
当七彩盅王开始成长起来的时候,他却已经明白了一件事,他已经足够强大了,他所养大的盅,可以为他作许多事,同时也可以带来足够多的财富。
只是他明白的太晚了些,让自己和妹妹一直生活在困苦之中。
他终于找到了生存下去的最好方法,虽然很血腥,却令他心中异常的平静。
十天内,连续完成了二十个难度极大的任务,他的身份马上就不同了,拥有了自己独立的经理人,同时也有了更多的情报来源。
他对于那些情报并不感兴趣,直到一则经理人不以为然的消息,却触动了他的神经,一个与书中提到非常相似的病人出现了。
经理人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拿到了十几张照片,看过照片之后,他几乎可以肯定,那个病人就是他要寻找的人,他的运气来了。
一切都是如此的完美,如此的顺利,那本书中的记载的东西,居然都是真的。
看了看戴着手套的右手,再过一个月的时间,这只手将恢复原来的颜色,却拥有了神奇的能力,星空力量将与他同在。
“砰砰……”一连串的枪声,接着是一阵狗叫声,很快,狗的吠叫变成了惨叫,嘎然而止,显然是遭到了毒手。
宋丹青和百合马上停止了嬉戏,转头向别墅门口的方向看去,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发生刺杀事件了,宋丹青的心情也放松了许多。
这段时间,宋丹青一边看书,一边学习封印野兽的能量,不过除了第六页中的内容外,他几乎看不懂里面都写了些什么,虽然能看到,却不明白。
而每次看第六页的时候,都会有不同的感觉,每次都可以学到新的东西,宋丹青实在无法理解,天下间居然还有如此古怪的书籍。
对于家畜,他下不了手,而野生动物,他又没什么机会接触到,万兽灵石里面,只有几十只老鼠的能量,用来吓吓女孩或许有用。
“三少爷,快走,我们上船。”
洁西卡第一个冲进花园之中,一把抱起百合,拉寿宋丹青的手,向后门跑去。
紧跟在后面的是阿勇和加里,他们一边一个,扶着阿里的胳膊,而卡洛斯则双手持枪,紧张的向后张望着,后面已经可以看到人影了,他越发的紧张起来,因为他知道,在这几个人中,他是最没用的。
“怎么回事?”宋丹青问道,这几个人的表现实在太反常了,今天人很全,洁西卡和四个保镖全在别墅里,有他们在,即使来几十个杀手,他们也不会怕成这个样子。
看阿里的样子,似乎受了伤,而且伤的很重,需要两个人拖着跑。
卡洛斯的枪口上还冒着烟,他应该已经射击过了,以他的枪法,有什么是打不中的呢?“怪物来了。”
洁西卡叫道,现在可不是解释的时侯,只有上了剑鱼号,才能逃走,他们根本没机会坐到车上。
“什么怪物?”宋丹青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就是那个不怕子弹的怪物。”
阿勇三人也赶了上来,阿里的伤的确很重,人已经昏迷过去了,双手无力的垂下,右手已经变形,象是被人用铁锤砸过一样。
“蒙古共和国的那个?”宋丹青问道。
“没错,那东西太恐怖了,阿里和他对了一拳,结果就象现在这样了,卡洛斯打光了两匣子弹,他一点事也没有。”
洁西卡边跑边说,可是她一手抱着百合,一手拉着宋丹青,跑的速度实在快不起来。
阿勇和加里的速度也一样,他们要拖着阿里跑,阿里的个头很高,体重又大,即使是两个人,也显得很吃力。
“洁西卡,放下我们,爸爸能对付他的。”
百合叫道。
“你确定吗?”洁西卡犹豫起来,如果这话是三少爷说的,她是不会相信的,可是出自百合之口,效果完全不同的。
她知道,百合在老爷子的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不仅仅因为她是老爷子的孙女,老爷子是很看重她了,而且她以前所作的事情,的确不象一个小女孩,从没有胡闹,蛮不讲理的时候。
“对,放下我们。”
百合肯定的说道。
“听小小姐的。”
看到洁西卡还有些犹豫,阿勇果断的说道,同时停下脚步。
不远处,两道身影追了上来,走在最前面的,果然是那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当他走到近前的时候,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让人心里很不舒服。
跟在他后面的,是一个瘦小的年轻人,獐头鼠目,一副小人像,两只三角眼却炯炯有神,一看就知道不是善类。
“怎么不跑了?继续跑啊。”
年轻人的声音很尖。
“你是谁?”宋丹青听到百合在他耳边说的话之后,眼晴亮了起来,也从容了许多,刚才还真把他吓到了,刀枪不入的人,他还真的从未见过。
在蒙古共和国的时侯,那一千多人之中,每个人都有自己拿手的本事,并不只有枪械可用,但他们同样拿粗壮的汉子没办法,自己的咒术,只怕也不会有什么用处的。
“我是恫新,你可以称呼我为巫少,不过已经没什么必要了,你们都得死。”
“为什么?我们有仇吗?”宋丹青问道,同时他也知道对方的身份了,看来他应该是巫术世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