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何况出任务的时候,也不可能自己独自回去,一定要确认所有的队长都已经安全到达,或者已经牺牲之后,才会回去。
象自己这种特殊的情况,十一号应该先用通讯器找到自己的队友,将事情说明,等待队长的指示,哪能象他这样,独自带着自己走人?天马星的战役很可能象十一号所说的那样,已经结束了,可那里一定还有少量残余的目族,也一定有目族的星门,根本不必骗自己带路。
“那我们去哪儿?”宋丹青问道。
“我们直接回绿柳星总部,你要将这里看到的一切,向联盟议会汇报。”
十一号一本正经的说道。
“好,不过我手里的能源已经没多少了,恐怕没办法回到绿柳星。”
宋丹青一脸为难的说到。
“这好办,我手里带着足够的能源,你快设定作标。”
十一号说道。
“没问题。”
宋丹青一边说着,心里一边捉摸着,把这家伙送到哪儿比较好呢?联盟、修士学院还有目族,这三方势力,对于地球来说,都太过强大了,无论哪一方,都不是地球人类能够应付得了的,能消弱他们的力量,宋丹青自然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修士学院虽然很强大,但他们的人数实在太少了。
还是联盟吧,他们的科技力量,人数及物资都强大的没办法计算,先从他们那里下手比较好些。
其实宋丹青心底还有潜意识的想法,自己也算是一名修士,而且修士学院的几位院长为人还不错。
这些人虽然更聪明些,可是要比阴谋诡计,同地球人相比还差得太多了。
由于修士学院的人比较少,等级观念也比较差。
能源比较充足,相对而言,相互间的竞争意识也要小得多。
联盟则是一个庞大的国家,只要有国家,就会有阶级、权利、战争之类的东西,有了这些东西,玩起阴谋诡计来自然要在行许多。
在移动星门上调整了一下。
宋丹青有整个联盟所有星门地作标,有些是军队里得到的,有些则是在天涯探险队里收集来的。
看了看绿柳星的位置,的确够远的,即便是有足够的能源。
也需要经过十几次地穿越,才能到达。
星空之门的确非常方便,但也不是可以无限距离移动的。
星门本身能够接受的能源数量有限,不同的星门可以传送地距离也不一样。
象宋丹青面前的移动星门,是由修士学院研发的。
从技术角度来说,已经丝毫不弱于联盟,但是由于它比较小。
所以一次充能的数量就有限,因此距离也比较短。
调整到最远的一处星空之门,宋丹青回头说道:“已经调好了,我先过去。”
“还是我先过去吧,”十一号拦住宋丹青说道,他记得宋丹青说过,这个移动星门,一次只能传送一个人。
如果宋丹青走了,他可不会使用联盟地星门。
对于联盟的了解,十一号所知有限,只知道联盟的首府是绿柳星,距离他这里最近地行星是天马星。
至于其他方面。
所知甚少,否则他就不用骗宋丹青为他带路了。
除了对联盟非常好奇。
他对宋丹青也同样有兴趣,而且兴趣非常大。
宋丹青点点头,后退一步。
十一号犹豫了一下,钻进了移动星空,眼前一亮,他已经处在另一个世界之中。
“哼,狗屁七彩神族,还不是让老子耍着玩。”
宋丹青一边说着,一边将移动星门的作标移去,同时开始拆卸移动星门。
远在十几万光年之外的一颗无人居住行星上,十一号四周张望着。
四周看不到一个人眼,回头看着星门,却不见宋丹青出现。
“这东西需要等很久吗?不会被那小子骗了吧……”收拾好东西,宋丹青擦了一把头上的汗水,欺骗七彩神族这样的事情,还是少干为妙,那家伙居然长得跟人类差不多,除了眼睛之外,很难看出他不是人类。
而且那还是因为在目族的星球上,如果回到联盟之中,想要发现那家伙的机率几乎为零,把这个大炸弹放到联盟里,不会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宋丹青真地很想知道。
不过他可不想去看,看到七彩神族发威的时候,只怕自己也要倒霉了,现在他需要尽快收拾目族的眼睛,离开这里,会合洪凌珠,一起回到地球,那里才是他的家。
离开山区,宋丹青在目族城市一百多公里外,停下了脚步,快速的在地上挖了个足够他隐身地坑,将坑底平整一翻,整个人躺进坑中。
这里白天的热流风暴地确很厉害,如果不使用能量护盾,单靠联盟军防护服根本挡住不住,最好的办法是象他现在这样子,躺进坑中,再将睡袋盖在身上。
热流风暴只会在地表以上,睡袋有很好的防辐射作用。
至于电磁风暴,只要不开动电子设备,就不会有问题。
宋丹青已经几天没有睡觉了,今天将是他在这里的最后一天,骗走了七彩神族,他准备今晚向金眼目族下手,之后离开这里,与洪凌珠他们会合。
恒星最后一丝光线消失之后,大地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这颗行星没有卫星,因此显得格外的黑暗。
宋丹青早已经醒来,体内每个细胞都充满了能量,令他几乎不需要睡眠。
只要体内的能量充足,他甚至可以不吃不喝的生存下去,这就是修士可以肉体跨越星际的原因。
经过四个小时的修炼,宋丹青对自己现在的状态非常满意。
九千八百能量,他已经半只脚跨进了长老级。
一万能量单位是一个关口,体内拥有一万单位能源之后,一次可以激活一百万单位的能源,就可以使用大威力的攻击手段,例如暴烈。
目族的首都星,真是个不错的地方,虽然这里的自然条件非常恶劣,宋丹青却早已经喜欢上这里了。
或者应该说,他喜欢的是目族的眼睛,特别是金眼目族的眼睛。
散发着金光的眼睛之中,充满了能量,而且是一种极易吸收的能量,可以在短时间内,吸收转化为自己的体内的能量。
百公里的距离,在他的脚下,只花了几分钟的时间,目族的城市依旧一片漆黑,看不到一丝光亮,这里是宋丹青心目中的宝藏。
半年的时间里,他对这座城市已经非常熟悉了。
目族人的房屋从外表看起来,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处在这样的城市之中,很容易让人迷路,这些都难不倒宋丹青,即使没有定位系统,宋丹青也绝对不会走错。
远远的,可以看到高大的房屋,曾经以为的皇宫,就在宋丹青前方两公里外,这里就是他今晚上要下手的地方。
停下脚步,目测了一下,宋丹青认为那一片高大的房屋,至少有几百米高。
与人类的大楼不同,从外表上,不但看不出是多少层,甚至连窗户也看不到一个。
这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屋,或许应该中作城堡更为合适些。
宋丹青绕着整个城堡转了三圈,发现它不但高大,而且占地面积也非常可观。
即使以目族人的高大体形,里面住上几万目族也不在话下。
宋丹青心里越来越没底了,这里到底有多少高等目族?如果再出来一个七彩目族的话,别说打猎了,今儿说不住自己会变成目族人的猎物。
而且这座城堡使用的建筑材料也非常奇特,宋丹青不是建筑专家,不懂这些,他只知道,一项百试百灵的战场全环境扫描雷达,对这座城堡一点用处也没有。
别说里面住多少目族,连城堡里大至的轮廓也无法扫描出来,还不如自己用肉眼观察来得有效。
犹豫了再三,宋丹青还是无法抵挡金色眼睛的**,有了那东西,他可以轻松的升到修士长老的水准,甚至还要更强大。
他原来只是地球上一个普通的人,一直处在下层,生活一直很辛苦。
因此当年他毫不犹豫同意给江震东作替身,一步登上绝大多数人永远都不敢想象的生活层次。
其实给江震东作替身,绝对是个好工作。
在那段时间里,宋丹青过得很轻松,很舒适,除了心底偶尔出现的一丝自卑之外,可以说那是他生活得最好的一段时光了。
在那段时间里,身边有百合,而且还认识了洪凌珠。
江隆生夫妇对待他自然更不用说了,虽然接触的时间很少,但从江氏夫妇那里,他再次体会到父母的爱。
学习咒术,宋丹青很用心,那种新奇的能力,在他的眼里就是特异功能,有了这样的能力他自然很高兴,但那并不是他学习的动力。
作为替身,不但可以为江震东争取自由的时间,更重要的是,他希望江氏夫妇能够开心,宋丹青知道,儿女的进步,最能让父母开心了。
想起小时候,每当自己的字画有进步的时候,父亲脸上就会露出难得一见的微笑来,那时候父亲总是用宽厚的手掌,轻轻在自己脑袋上拍上几下。
那种感觉,非常温暖,非常开心。
可惜那时候自己无法理解父亲的心,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学那些东西,如果不是为了看到父亲的微笑,他早就将那些破笔烂纸全都丢进火里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