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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章 沙漠之途(1)

死城 金庸隐徒风笑天 3243 2024-11-01 12:33

  

  当初江凌峰骗着宋晚婷与诺芙的事,就是还想挽救挽救自己在宋晚婷心中的形象,但现在既然被点穿了,只好破罐子破摔,随她去想吧,反正已经到了埃及,也不怕她说自己坏话了,什么死亡之城,什么人类大劫,他都没有去多想,如今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找到那块血玉,然后引出杀害自己父母的凶手。他也知道这凶手一定是极为可怕的,但是,无论如何,他都要找出毁灭这凶手的办法。而至于要用什么样的办法,也只有等寻到那血玉再好好思索了。

  不过宋晚婷一定没有想到的是,她的政治课实在是起了反作用,这时,江凌峰的脑子里很自然的浮现起了翠茜博士的样子,不可否认,一个高挑、美貌、冷艳、爆乳的知识型成熟女人,对男人是有强大的**力,这种**力,远远不是诺芙那样的女孩子可以比拟的。

  虽然知道可能性不大,但江凌峰还是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那个翠茜博士真的来勾引他,他能够拒绝吗。

  江凌峰自己给出的答案真是很无耻很没有骨气,因为他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想到要笑纳,过去对于外国女人的概念,常常是在家里或者寝室与孙世伟与阿兴看下载的A片,那些**女郎的豪乳与放浪至今都腐蚀着他的心理,让他无法做一个老老实实的乖娃娃,他甚至有些怀疑当年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是不是一个性无能者。要知道,既然是四下无人,良家**夜奔的事情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为什么还要流传出来,如果是真的,那就证明这个柳先生至少是一个极度虚伪无情的人,明知说出来那良家**将无脸做人,甚至会羞愧自杀,却要满世界地宣扬,让自己成为道德标兵,让人千古传诵。这样的人,实在让人蔑视,历史啊历史,真是不能去仔细思考的,否则一定会有让你失望的地方。对于他来说,那翠茜博士估计没有

  “爱滋病”之类,大家切磋切磋,也能加强东西方文化的互补交流,为世界文明的进步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光和热。

  更何况的是,他如今是一个没有感情羁绊的单身汉,而且早已经成年,和女人

  “嘿咻”,那是天要下雨,人要放屁,谁管得着。

  ……………………………………

  一天之后,在肖恩的带领下,江凌峰一行人就出发了,他们坐着一辆旅行车,向着开罗之西行驶,肖恩并没让大家带什么东西,说是都已经准备好了。

  由肖恩安排江凌峰与那冷漠地河水同坐。而宋晚婷则不得不与翠茜博士坐在一起,这让江凌峰有些担心,这车颠簸不定,翠茜博士那傲人的双峰必然随之波浪起伏,真不知会不会让宋晚婷地自尊心受到伤害。

  一路之上,江凌峰试图与河水说话,但河水便如一尊石像般的不言不语,江凌峰曾经看到过肖恩与他私语,此人并不是哑巴,对方不理他,算是热屁股贴上了冷板凳,心中大是郁闷,不过也无可奈何,总不能拿根铁棍将对方的嘴撬开吧。

  两天之后,越走越是偏僻,人烟越来越稀少,才到了一个小镇,据肖恩说,这叫斯俄达拉镇,也是到阿卡多米地区最后一站,再向前走,就是黄沙漫漫,似乎无穷无尽的沙漠了。

  江凌峰知道这片沙漠,它叫做利比亚沙漠,是世界最大的沙漠——撒哈拉大沙漠的一部分,约占埃及面积的三分之二,海拔高达350至500米,只有极少的时间下雨,气温最高可达50度以上。

  进入了斯俄达拉镇,说它是一个镇,不如说它只是一个小型聚居更准确,整个镇子只有三四十座低矮破旧地房屋,而且看起来还有许多家已经没有了人。

  肖恩让人将车停在了镇子里最大地房屋旁,这里是一个客栈。

  进入了客栈,已经有人等着了,却是一个骆驼队,大约十来人,而且都背着一种老式的长枪,虽然这些人看来个个都很强壮,但恐怕未必能够对付那个什么月亮部落。

  不过这时,莱特兄弟却从旅行车上拿出了两个长箱,江凌峰也不用铺,就知道是重机枪之类。这样的玩意儿,相信是能够派上大用场的。

  就在此刻,江凌峰才意识到,在一起来的九个人中,肖恩是领头人,翠茜博士是语言学家,干瘦老头儿莫里厄是历史学家,中年男子伯伦是建筑学家,河水是沙漠生存专家,莱特兄弟应该是武器专家,而宋晚婷虽然不能说是什么家,但可以肯定,从宋清濂那里一定学了不少地考古知识。而说起来,自己倒是最弱的一环了,好像没有什么特长,就算是搏击水浏览器上输入-α-р.$①~⑥~κ.&qu;看最新内容-”平强一点儿,可是又有什么用,他就算能够打倒十来个正常男人,但对方要是有百个千个呢。更何况的是,说不定自己还在霍霍霍,霍家拳地套路招式灵活。活活活,活着生命就该完整渡过的时候,冷不防哪里飞来一颗小小的子弹,自己的生命就全部破碎消失,永远无法完整了。

  这样的念头竟让江凌峰大是羞愧,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自尊,一个男人,要是自己觉得自己都没用,那也不用活了,最起码他的头脑还算灵活,身手还算敏捷,综合素质还不错。

  肖恩并没有让大家立刻出发,第一件事,就是让大家开始学习骑骆驼,这是行走沙漠非常重要的一节。

  有那些骆驼队的人指点,江凌峰又头脑聪明,身强力壮,学骑骆驼自然没有太大的问题,不需要太多的时间。宋晚婷也学得很快,河水自然不提,伯伦、莱特兄弟半天时间就能勉强驾御了,不过老头儿莫里厄就要慢一些,不过算他倔强坚持,很刻苦的由专人指导,反复练习着,相信一天之后就能够学会。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翠茜博士,是她证明了世界上任何的宗教意识都是薄弱的,因为她学骆驼的时候已经有四五个阿拉伯男人争着去教她,而当她骑上去的时候,连店老板都在偷窥她的乳峰随着驼峰美妙的荡漾了。那眼神甚至有些可怕,让江凌峰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翠茜博士不是跟着这么一大群男人,准会被掳去关在地窖里当性奴,估计那对奶子是保不住了,真的会被野蛮的捏得爆乳。

  在斯俄达拉镇里呆了三天,在这三天里,江凌峰发现河水很奇怪,因为他在不停的喝水,虽然每次都喝一小口,但一直没有断过。

  其实水对于斯俄拉镇来说,也是非常的珍贵,因为整个镇子里只有一口井,而且水并不多,更有杂着泥沙的黄浊。第一天时江凌峰还很喝不惯,不过到了后来实在没有办法,也只有闭着眼睛喝下去,但不到很渴的时候,他是不愿意喝水的。河水这样做,江凌峰真不理解为什么,莫非他患了严重的失水症不成?

  不过还是店老板看出了他的疑惑,走了过来,拍着他的肩,用很标准的英语道“小兄弟,你知道河水为什么要不停的喝水吗?”

  江凌峰摇了摇头道“不知道。”

  店老板道“我年轻的时候曾经去过中国,中国人对阿拉伯的人很友善,不像西方人那么傲慢,所以我来提醒你,多学学河水,到了沙漠,他就是你们所有人中最厉害的。他这么做,就是想尽可能的在身体里蓄积水份,不过大口大口的喝下去是很浪费的。”

  江凌峰奇道“我们都带了水,需得着这样吗?”

  店老板微笑起来,道“你知不知道河水过去叫什么,他叫穆罕默德,是后来穿越了几次沙漠,他才自己改名叫河水的。”

  江凌峰道“他穿越沙漠都经历了些什么?”

  店老板凝望着仍然坐在凳子上慢慢吞水的河水,摇了摇头道“他没有说,因为他几乎就不会跟人说话,不过我想他一定遇到过非常艰难非常恐惧的事,让他害怕,所以才变成这个样子。而且我听过别人说,他至少有三次都该死在沙漠里,可最后都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江凌峰瞧着河水的眼神也充满敬意了,对于从九死一生之中过来的人,他都有着无皆敬意,因为他也经历过那种等待死亡的滋味,那实在很可怕。

  所以他也拿过一个瓷碗,去倒满了整整一碗水,然后坐了下来,就坐在河水的身旁,忍受着那难闻的泥沙味,河水喝一口,他也喝一口。

  但河水却当他是空气般的不存在,双眸呆滞无神,也不知他头脑里有没有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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